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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可在海洋公園官方網站下載(www.oceanpark.com.hk)。
- 申請表格請用英文正楷填寫,並連同以下文件,郵寄或交到海洋公園票務部辦理。郵寄地址為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180號海洋公園票務部。遞交文件包括:
- 1”X 1.5”近照一張,照片背面寫上申請者姓名
- 香港旅遊業議會或旅遊業監管局導遊證副本一份
- 申請需得到海洋公園公司之批核。一經批核,導遊證將於收到申請起計算的15個工作天內,以平郵寄予申請者的郵寄地址。
導遊證將根據以下條款簽發:
- 只供持有不少於3個月有效期的香港旅遊業議會或旅遊業監管局導遊證的導遊,方可申請。
- 導遊證簽發之唯一目的是申請者必需帶領最少10人的旅遊團進入海洋公園,並同時使用海洋公園團體換票證出票或出示該旅遊團的團員名單,該名單必須加蓋公司印章作為證明。導遊證不可作其它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私人活動及特備節目。
- 導遊證不得轉讓及外借他人。
- 導遊證為海洋公園公司資產。如遺失導遊證,請立即通知海洋公園。如有遺失或損毀,補領手續費為每張港幣50元正。補發的海洋公園導遊證有效期與遺失的導遊證有效期一致。
- 如發現海洋公園導遊證持有人有以下情況,海洋公園公司有權立即終止該導遊證,並不需事先通知及對持有人有任何賠償:
- 如導遊證持有人不再持有有效的香港旅遊業議會導遊證;
- 如導遊證持有人違反或未能遵守任何海洋公園附例(海洋公園附例可於以下網址查閱:https://www.oceanpark.com.hk/tc/corporate-information/bylaw-and-code-corporate-governance-practices);
- 如導遊證持有人有任何不安全,非法或無禮行為及/或未能與海洋公園職員合作,遵循海洋公園職員指示;
- 如導遊證持有人被懷疑在海洋公園範圍從事任何非授權銷售海洋公園門票的行為;或
- 任何海洋公園公司所認為的必需情況。
- 海洋公園公司保留權利修改以上任何條款,而無需事先通知任何人。
- 導遊證持有人明白及確認,成功申請該導遊證後,導遊證持有人並不與海洋公園構成僱主與僱員的關係。